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見白皮書教育篇第6點「加強中小學基本學科教 學品質管控,提升基本學習能力,取得優勢競爭力」辦理。
二、為有效激勵本縣學生提昇升學競爭力,獎勵學校行政人員 與教師投注更多心力,展現教學成效激發學校師生潛能, 讓本縣國中教育會考能降低待加強C人數比率,特訂定國中教育會考學校成績進步衝刺增能獎勵計畫。
三、獎勵內容:
(一)減C進步獎:
1、單科減C進步獎:114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學校減C進步比率最高者,依序遞減排列,混合各科比較後,中大型學校取前2名、小型學校取前9名,共計11校。
(1)獎勵對象:
甲、九年級會考領域之該科授課教師。
乙、九年級導師。
丙、教學組長。
(2)獎勵額度:上述人員記嘉獎1次。
2、多科減C進步獎:114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學校多科減C皆進步(不包含五科減C皆進步),以單科減C進步比率之總合依序遞減排列,中大型學校取前2名、小型學校取前10名,共計12校。
(1)獎勵對象:
甲、九年級會考領域之該科授課教師。
乙、九年級導師。
丙、教學組長。
丁、教務主任。
(2)獎勵額度:上述人員記嘉獎1次。
3、五科減C皆進步獎:114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學校五科減C 皆進步,以單科減C進步比率之總合依序遞減排列,中大型學校取前3名、小型學校取前14名,共計17校。
(1)獎勵對象:
甲、九年級會考領域之該科授課教師。
乙、九年級導師。
丙、教學組長。
丁、教務主任。
戊、校長。
(2)獎勵額度:上述人員記嘉獎1次。
4、上述獎勵對象為本縣縣立國、高中代理教師者,改頒發獎狀1幀。
(二)1對1認輔扶助獎勵:
1、獎勵對象:113學年度擔任校內1對1認輔教師,協助學生成功減C。
2、獎勵額度:頒發獎狀1幀。
四、本案後續依各學校114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予以符合獎勵標準學校人員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