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各項補助經費申請,需檢附文件 :
★ 領款收據
☆ 請各校於【領據】上填寫發生日期
★ 報銷清冊
☆ 若『補助金額』超過新臺幣86,001元以上必須登入報銷清冊系統登入,預先扣繳稅額計算方式為補助金額乘以(5%)
☆ 並務必請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若為蓋章方式請蓋私章,不接受連續章及職章)
(如系統無法登錄列印領清冊,請檢附申請書)
☆ 請領生育補助差額,除附報銷清冊外,請檢附其他社會保險給付之收據
★ 各項補助費款項清單(請核主計、人事、校長職名章)---如附件
☆ 計算方式為印領清冊補助金額乘以 2.11%
◆ 相關申請資料,請送教育處國教科
倘有疑問,請洽教育處國教科邱小姐 552-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