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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編纂《動物保護教育-同伴動物》電子書

  • 發布單位:學管科
  • 聯絡人:黃泰翔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二、為落實動物保護法,發揚愛護動物,尊重生命之精神,以培養學生教養動物應有的責任與友善態度,公告旨揭電子書於該署官方網頁(https://www.k12ea.gov.tw/Tw/Common/DownloadDetail?filter=043F1AEB-690C-4F45-924E)開放下載,請協助宣傳周知並於教學中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