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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土語文(客語、閩南語)教學人員回流增能研習,請尚未報名學校儘速於1/6(星期五)前報名。

  • 發布單位:社教科
  • 聯絡人:王怡甯

一、依據本府111年11月29日府教社二字第1112454593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雲林縣國中每校應派1名授課本土語文教師參加。

(二)雲林縣國小24班以上學校每校應派1名授課本土語文教師參加。

(三)雲林縣擔任閩、客語課程教學之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三、本案報名期限延至1/6(星期五),請尚未報名學校儘速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