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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第4點、第8點、第9 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 1152601615A號令修正發布

  • 發布單位:社教科
  • 聯絡人:徐雅庭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227。

三、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