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請本縣各級學校鼓勵符合資格者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踴躍報名

  • 發布單位:課發科
  • 資料來源:課發科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止,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下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 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務請 簽名)及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5年3月30日前,郵寄至本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胡小姐)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 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 (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下同)2,000元至 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報名方式: 

1、申請「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 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 「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 校」至本系統申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系統申請。

 

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 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364、2540、 2548、2549、2579、2604、2605及2606。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391、392及 393。

 旨案計畫業公布於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教育文化/獎助 學金網頁(網址:https://ifi.immigration.gov.tw), 請協助以多元管道加強宣導。